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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土,我喜欢十五年前的乐团五月天

你们喜欢刚出道的小鲜肉你们喜欢帅气可爱的行星组合EXO。而我却不合群的在这个外貌协会一样的社会里,爱上了十五年前的乐团五月天。

五月天一点也不好。团长怪兽喜欢骂脏话,一条阿迪裤飞跃七大洲,一双人字拖走遍全世界;主唱阿信喜欢讲黄段子,宽松到可以装下一个小孩子的裤子只是为了遮掩他胖的像萝卜的腿;鼓手冠佑演唱会跷二郎腿,抠门到被误认为犯罪而抓到警察局;贝斯手玛莎一头飘逸的长发,人称“拖把头女神”,爱开黄腔脾气坏;吉他手石头学生时代叛逆到在屋顶放鞭炮,年近四十还定不下心来的巡演。

其实五月天很好,怪兽是个大暖男,治愈系微笑和大大的眼睛;阿信是个大萌物,微博上总是喜欢卖萌逗粉丝开心;鼓手冠佑爱家又有才华,对女儿特别疼爱,而且被称为“亚洲鼓王”;玛莎虽然脾气坏,但是他对朋友都是真心相待,而且很可爱(至少我觉得);石头现在已经步入中年,是个温柔的“新好男人”。

五月天远远不及那些小鲜肉耐看,甚至可以说——丑,而且主唱的唱功也不好。

但是五月天有才华,五月天的歌都是自己的团员写的!阿信有一次调侃:“我们的歌都是自己写的,是因为长成这样你觉得谁会给我们写歌?”

我喜欢五只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——感动。五迷给我很多感动,我们一起因为虐心的歌词哭过,一起因为暖男团员笑过。五迷会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鼓励,甚至比五月天给我的鼓励更多。

我很土,我喜欢十五年前的乐团五月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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