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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题

曾经,我也是养过狗的。

它的名字叫啵酱,意思为少爷。它是一条小猎犬,刚刚一个月,只有半个胳膊长。胖嘟嘟的身子,上面覆盖了一层淡黄的卷卷的皮毛;大大的眼睛是暗灰色的,炯炯有神。波酱非常喜欢和我们的鞋子较劲。每次只要一看见鞋子,它就会迈着小短腿一蹦一跳地扑过来,然后张开她的“血盆小口”,撕扯着鞋子。

这就是我可爱的波酱,而今天,它走了。

上午我在房里看书,突然妈妈尖叫了一声,我连忙跑过去看。只看见妈妈捂着脚在那边龇牙咧嘴,而波酱在一旁呜哩呜哩地叫着。妈妈说波酱刚刚咬她鞋子的时候,咬到了她的脚跟。我看了看她的脚跟,破了点皮。妈妈立马和爸爸商量怎么把波酱送走,然后去了医院。我留了下来。波酱躺在阳台上晒太阳,似乎还不知道它接下来的命运。

不一会儿,妈妈回来了,波酱也走了。

我没有生气,我只是觉得好笑。狗狗不懂事稍微咬了你一下,你就要抛弃它吗?它只是喜欢你,想和你玩,你却只是把它踢开。既然养了宠物,那就要爱它。人都会犯错,何况是狗呢,它凭什么不能被原谅?你又凭什么把它扔开?既然这点不能接受,当初为什么还要养它?多少人抱着好玩的心态,随意养狗,又随意抛弃,让多少幼小的狗狗失去生命!

波酱走了,我想我以后也不会再养狗了。

六年级:灵之幽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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