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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缕书香

自小就喜爱墨水被印刷在书上的那一缕香气,清新的、淡雅的,一点儿也不刺鼻。像是森林里的一阵清风, 它轻轻地吹来,还招唤着我溶入自然去。

一般人到了初中都说没时间阅读,便不怎么与书相处了,只一头扎在课本里,像机器般死读死背死记着,我增大不欣常这样。时间嘛,都是自己分配的说你没时间读书,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把读书支配在你的时间内!

前段日子,我挤着时间,占用几乎所有课间和周末空闲的堂儿一口气看完了《小妇人》、《小公主》、三毛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、《撒哈拉的故事》、《流星雨》、《雨季不再来》、《温柔的夜》……那可真可谓是一段忙碌而快乐的时光!我享受它们关且真诚地用我满腔热血有爱着它们。下课时,总有同学经过我的身旁,对我说:“真是个努力的好孩子啊!”我笑笑,读书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好怎么和“努力”扯上了关系?

很深很深地记得《雨季不再来》中的一章“逃学为读书”,这一章节整整被我翻了三遍,我吃惊而又敬佩三毛的所为。那时候,三毛因厌倦学校枯燥的学习与老师不公的对待而选择逃学,而她逃学竟是为了读书!她拿着早餐钱去租书,就躲在墓地里看,她说:“墓地是最安静的地方,那儿的人都很温柔。”仅仅半个学期的间断性逃学,她就已读了上百本书。我认为这可比学校的知识丰富有趣多了,而且来得更有意义!我多么敬佩三毛对于书的那份热情与浓厚的爱,与她相比,突然觉得自己对于书的爱太少太少了。站在偌大的书柜前,发现这个世界有太多东西值得自己去探寻,去追求,去爱。就像一句话说的:“你知道的越多,你不知道的也就越多。”初读时,觉得这句话是病句。什么歪理嘛!现在再读,似乎明白了它的真理,恍然大悟了!

记得五年绷有段时间常常萎靡不振,考试覆覆失败,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昏暗起来。那时我读了海沦·凯勤的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,为之震惊了好久,实在无法相信一位又盲又聋的人竟能与出那么美好的书,竟能学会四种国家以上的语言,竟能那么生动地描述这个光鲜可爱的世界!突然觉得自己很失败,深深反省自责后,我对自己说:“一位身患残疾的人都能活得如此精彩,都能做成如此多的事情。你一个健全的人,又怎么不行呢?”在往后,我再也没有那样萎靡不振过,做什么事都尽量保持乐观,尽全力!可以说,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是我人生中的宝藏,是那最好闻的书香!

书会一直伴随我成长,伴我长大,伴我老,无论何时,无论外面的世界变成怎样,我都不会抛弃我至爱的书籍。

为了什么?就为那一缕书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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