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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余光看着他

14年2月26日,23时11分,一盏台灯,一台电脑,一副耳机,一首未知的音乐,寂静的夜。

他?高一遇到时的第一眼,179的身高,137的体重,爽朗的短发,白皙的皮肤,双手爱放到裤兜里,后来知晓他爱写作,爱摄影,爱追求,具有独特的思想、卓尔不群的他把我吸引了。

我?齐刘海,中等身高,微胖体型,爱幻想,和他同班,一位平凡的四眼女。初入高中的我带着好奇心看待周围新鲜的事物。或许,多数人在一堆白菜之间,都喜欢优秀的。

我和他高二开始接触,越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。高一去做什么了?或许高一的我们还太过于羞涩。有时想,对他或许不是喜欢,是暗恋,也或许不是暗恋,是好感,也是,我承认至今还分不太清楚这三个名词之间的区别,但我想这种情感都是孤独荷尔蒙的作用吧。嗯,是的,我喜欢他。

或许是因为生在洛阳,他的身上带着出淤泥而不染(“出污泥而不染”是写荷花的,不是写牡丹),而我却恰巧喜欢牡丹。可我生在安阳,带着殷墟的沉闷,注定只能远远地看着牡丹。

喜欢看他的空间,因为从他的文字里能读到关于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。这样唯唯诺诺的半年,也该给自己些接触他的勇气。像同学一样和他说话,向他请教学习上的问题,和同学一起聚餐,偶尔的短信和聊天,仿佛我们熟识了。我贪婪地享受和他在一起的这种感觉,当遇到阳光,也想把自己整理得得体些,想过以最毋庸置疑的姿态站在他的身旁。有过运动和节食的减肥,用兼职费买好看的衣服,换成了隐形眼镜,丢掉了齐刘海,开始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。进步都是值得赞扬的,可惜他并没有看到这些。因为他的身旁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红玫瑰与白玫瑰,也或许他把时间用到了建筑自己的堡垒,更或许,他心中的公主依旧是他初中时代遇到的她。他喜欢她,就像我喜欢他一样。偏偏,我又总是一个不服输的人。

我想抓住眼前的幸福,用我的努力,用我的心,来感化他。平安夜的那晚,我带着苹果来到他的宿舍楼下,在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,在想,要不要和他当面告白,终于拨通了他的电话,可惜只是把苹果留给了他,没有说话。失眠的那一夜,我用文字写成日志,来表达我的心理。他的回复是,‘他不值得你在楼下等半个小时。’看到这回复的第一反应,我笑了,顿时觉得自己好矫情,有些可笑,面对着婉拒的结局,也是,该学习的年龄还浪费时间整什么暗恋,女孩子还告什么白,早该有被打击的心理,同班生的我,该怎么面对这告白失败后的尴尬。还好紧接着学校放假了,假期里我去了南方的西塘,可偏偏依旧还是在想他,想他的绅士风度,想他的深沉专注,如那句话所说,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。

开学后的现在,我们依旧每天在上课的时候碰面,只是没再说过话,或者说,是他没再理会我的回答,像陌生人一样尴尬。时而我又很困惑,如果当初没有那个苹果和日志,或许至少现在的我们还是好朋友吧,至少没陌生人那么尴尬;或许等我们熟悉的更深一些后再告白,会更有机率在一起吧;或许如果我当时没有表白,现在会后悔吧,因为因为光明磊落总比唯唯诺诺好。

现在的他还会在网上写他的仙侠小说,也会偶尔打打游戏,自学一些课程,可是,矫情的我干嘛还在想这些和自己无关的事,对,感动不是爱。我该珍惜时间,努力学习,提高成绩,把自己变优秀,考个好大学。或许我们还小,还不懂什么是爱情。

那夜空中最亮的星啊,它还在吗?

或许不该抱怨,因为没有经历的青春,还怎么祭奠呢?

所以我选择用我的余光静静地看着他。

0点45分,晚安。

【点评】

全文娓娓道来,对青春期女生心态的剖析比较细腻,读来感觉很真实很真切。立意挺好,命题有内涵,首尾呼应,有点题意识。但遣词造句的严密性还不够,文采还有待加强。

点评老师:凌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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