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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能逃出法律的锐眼?

法律,对于我们少年也许太抽象,太模糊了。所以我们可能就会不屑地想:法律,离我们远着呢。其实不然,法律就在我们身边。

请闭上眼睛凝神地想:车来人往的十字路口,有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变幻而终酿悲剧?寂静的夜晚,还有多少个黑影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锒铛入狱?地下毒品交易所上,还有多少人鬼鬼崇崇进行着肮脏地交易而被绳之以法?……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在庄严的法律面前,国家的每一位公民都是平等的。无论身份高贵与卑微,无论年龄的大小,无论贫与富,一旦触犯到国家的律法,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哲人康德这么说过:“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,一是我们头顶上璨灿的星空;二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。”是的,如果说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独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慑了我们的心灵,那么“法”,这高擎“正义之剑”的审判官,它“公正无私”、它“扬善惩恶”、它“无所不在”,在一次次付尊严与正义与社会的同时,也一次次的将“敬畏”深深的铭刻于我们心中。

鱼是离不开水的,而社会与人同样离不开法。然而,人虽“有”情,法却无情。在中央电视台“法律在线”这一档栏目中,曾经有报道过这样一件事。在北方一家超市的一位领导,平时对公作认真负责、勤恳,他不仅是一位值得让下属尊敬的好上司,还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。在一次整理帐本的时候,这位领导发现缺款2000元。于是,他及时采取了有利措施,并查出了这位偷款者。这位偷款者是本超市的一名服务员,这位服务员承认自己的过错,痛苦流涕的表示要悔改,并交出1000多元的赃款。这位好领导为了保面子,并没有向有关机关报案。竟在服务员写保证书的时候把盗款金额改成200,并把自己的积蓄1000元借给这位服务员补齐了偷款缺额。好领导这样做以为还让这位服务员痛改前非,走回正路。可是,万事难以预料。不久,这位服务员又旧病复发,再一次在超市里盗窃,而且数额还比上一次多。超市报了案,警方很快就把这为服务员抓拿归案。经过警察的调查,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这位生被判刑5年,这位好领导因犯包庇罪而被判处拘留6个月。好心没有好报,反而连累了自己。

法塑造了当代法治社会,而法治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就是遵纪守法。没有法所付予的权利,人们寸步难行,而违背了法的准则,必自食其果。没有人能逾越法,没有人能不受法的约束。古有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的警示恒言;今有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金科玉律。法眼炯炯洞察秋毫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。轻视法的人终被法所轻视,法盲的追悔莫及换不来“法”的怜悯。嘲弄法的人终被法所嘲弄,法之缰绳终将缚住罪恶之手。地位、权势挡不住法网无情,“正义之剑”终将辟开黑暗之幕。切记,知法、守法、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。

不要忘记,可与璀璨星空相毗美的是祟高的法则,它与它所代表的公平、自由与正义,就如最璀璨的星辰铭刻于天宇,也铭刻于我心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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