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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忘本心-有关做人正直的作文

《韩非子》上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鲁相公孙仪有个好吃鱼的习惯,全国人都争着买鱼献给他,他却不接受。弟子问他:"夫子嗜鱼而不受,何也?"公孙仪斩钉截铁地回答:"夫唯嗜鱼,故不受也。"乍一听,令人奇怪;再听他解释,你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:"夫即受鱼,必有下人之色;有下人之色,将枉于法;枉于法,则免于相,虽嗜鱼,彼不能长给我鱼,我又不能自给鱼,"那就永远吃不到鱼了。

这则故事,我以为至少包含两个意思。第一,当一个人有了权势的时候,很多人可能要投其所好,巴结你,奉承你,请客送礼,以达到他们各自的目的。这个时候,你要保持高度的窨惕。第二,如果你接受了别人的贿赂,就必须有"下人之色"。俗话说:“吃人家的嘴软,拿人家的手短。"欠人家的情,当人家有求于你的时候,你就不能秉公执法,坚持原则。为了"补情",你可能徇私枉法,轻则“罢相",重则使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渊,那就永远吃不上"鱼"了。

嗜鱼,受鱼,结果吃不到鱼;嗜鱼不受鱼,却能长久地吃上鱼,这就是《鲁相嗜鱼》的辩证法。我以为两千多年前的古人,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吏,能认识到这一点,的确是难能可贵的。

写到这里,我就联想到了现在社会上的请客送礼,索贿受贿的不正之风,想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干部,他们是否都能懂得《鲁相嗜鱼》里的辩证法呢?我们的某些干部,在这一点上,恐怕还远不如古人。他们利用手里的权力,千方百计地向求他办事的人索贿、受贿,以满足自己的私欲。这种人的结果如何呢?正像公孙仪说的那样,正因他们好吃"鱼"(受贿),却再也吃不到"鱼"了。这些受贿者有的被撤职查办,有的锒铛入狱,有的则因罪恶深重饮弹而亡了。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王仲利用轵权侵吞缉私物资及受贿,竟达七万元之多,其中仅索贿受贿一项就在万元以上。结果呢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他被送上了"断头台",他还能吃到"鱼"吗?永远吃木到了!如果大大小小的"王仲们"及早地读一读《鲁相嗜鱼》这篇短文,领悟其中的道理,且身体力行,做到"夫唯嗜鱼,故不受”,绝不至落到这种可耻的下场吧!

当然,我们说魯相公孙仪毕竟是个封建官吏,他的不受"鱼"的出发点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和既得利益,推而广之,也不过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。我们现在主张"拒贿",反对不正之风,却完全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。我们的国家公职人员大多数都是站在这样一个基点上,保持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。像那些边防战士、海关缉查人员、政法部门的干部,多数都能做到拒腐蚀,永不沾,两袖清风,一尘不染。这样的国家干部远远超过了古人,他们不仅懂得"嗜鱼不受鱼"的辩证法,而且懂得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干部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,这样的人才是我们的表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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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善于抓住事物的内在联系,层层推进,开合自如。文章循循善诱, 说理透彻,针砭有力,实为难得。
网友(127.255.255.*) 2018-1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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