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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有感

张智勇

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”读了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,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,我读完这本书,深有感受。

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、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,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,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,所以这本书吸引了我。

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·赛尔登,原名乔治·赛尔登·汤普森。

一天,小蟋蟀在乡下,他叫柴斯特,在集上的篮子里吃三明治。不料被三明治压住了,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,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,并让它住在报摊里。在这里,它结识了聪明又大方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亨利,并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。

玛利欧一直坚信蟋蟀代表好运,可并不是这样,一次把一张两块的钱给啃了,请塔克和亨利来开宴会,又把报摊烧着了。妈妈宣布必须赶走它。

在关键时刻,它演奏出了妈妈喜欢的歌曲,并在纽约出了名,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。

最后它与塔克和亨利告了别,塔克帮它登上了回乡下的火车。

友谊是不可少的,我们珍惜友谊,不要让它从身边白白流失。

指导教师 崔梅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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